本會於民國(下同)109年11月份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司法官評鑑,並以紙本與線上評鑑並行之方式,希望未來能全數改為線上評鑑,以達到無紙化之目標,並俾利外地律師進行評鑑,以提高評鑑之樣本數。本次本會郵寄問卷予會員共計1095封份數,分別為:以電子郵件寄送者為685位、以紙本信件寄送者為410位。至110年1月31日截止,回收問卷數共計135份,分別為紙本信件51份(包含1份全部勾選未予評鑑者)、線上評鑑系統84份,可知目前選擇線上評鑑系統之有效樣本已多於紙本問卷回收者,顯見評鑑無紙化之目標已漸有成效。
此次之評鑑結果,係依照下列標準進行計算及評比,茲分述之:
一、此次以臺南地檢署公訴組檢察官16名、偵查組檢察官59名、臺南地院民事庭(含家事法庭)法官48名、臺南地院刑事庭(含少年法庭)法官61名、臺南高分院民事庭法官20名及臺南高分院刑事庭法官28名,為受評鑑對象。
二、此次受評鑑之項目,除臺南地檢署公訴組無裁判品質、增加蒞庭表現及公訴作為之評鑑項目外,其餘評鑑均列:問案態度、訴訟程序進行、裁判品質等三項,以A(非常好)為3分、B(好)為2分、C(普通)為1分、D(不好)為-1分、E(非常不好)為-2分,分別計分後,再統計評鑑表之總和。
三、此次回收之評鑑表,會員於上述三項評鑑項目,圈選A(非常好)、B(好)項及C(普通)之選項較多,至於圈選D(不好)、E(非常不好)者不多。本會將回收之評鑑表統計後,為鼓勵優秀司法官,擇優公佈臺南高分院民、刑庭,臺南地院民、刑庭及臺南地檢署公訴組、偵查組各項前五名次的司法官。
四、為避免新調入或因未接觸而導致部分司法官積分分數較低,乃以各項表現之平均分數統計排名,此公佈名單係擇優以平均分數最高的前五名次,若平均分數相同者,則以總分數較高者為優先排名,若平均分數及總分均相同者,則均予列入。
本年度之評鑑能夠圓滿完成,感謝本會理監事、司法改革委員會各委員及秘書處之協助,期待明年除繼續辦理外,更希望能加強對於待改善司法官之個別法庭觀察,作為報告待改善之具體事項。此外本會正在建置會員電子系統,日後將納入法官即時評鑑系統,屆時律師就每次開庭過程如果有意見,即可於開庭後立即反應,並於三個月統計一次,不再是一年度評鑑一次,評鑑結果應較能反應現況。
本年度優秀法官名單如下:
一、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
(一)刑事庭,受評鑑法官共28位。
1.問案態度:王慧娟、黃建榮、曾子珍、翁世容、陳金虎。
2.訴訟程序進行:黃建榮、吳錦佳、王慧娟、陳金虎、曾子珍。
3.裁判品質:黃建榮、陳金虎、曾子珍、楊清安、蔡廷宜、周紹武。
(二)民事庭,受評鑑法官共20位。
1.問案態度:郭貞秀、黃瑪玲、高榮宏、張季芬、張世展。
2.訴訟程序進行:郭貞秀、黃瑪玲、林富郎、藍雅清、高榮宏。
3.裁判品質:黃瑪玲、郭貞秀、林富郎、藍雅清、高榮宏。
二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
(一)刑事庭(含少年法庭),受評鑑法官共61位。
1.問案態度:盧鳳田、林臻嫻、周宛瑩、王惠芬、陳欽賢。
2.訴訟程序進行:盧鳳田、周宛瑩、陳欽賢、林臻嫻、陳威龍。
3.裁判品質:陳欽賢、周宛瑩、林臻嫻、陳威龍、賴純慧。
(二)民事庭(含家事法庭),受評鑑法官共48位。
1.問案態度:盧亨龍、李杭倫、羅郁棣、游育倫、張季芬。
2.訴訟程序進行:羅郁棣、蘇正賢、李杭倫、盧亨龍、徐安傑。
3.裁判品質:盧亨龍、蘇正賢、羅郁棣、劉秀君、王淑惠。
三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
(一)公訴組,受評鑑檢察官共16位。
1.蒞庭態度:蘇榮照、李駿逸、盧駿道、陳冠霖、陳擁文。
2.蒞庭表現及公訴作為:盧駿道、蘇榮照、李駿逸、陳擁文、廖舒屏。
(二)偵查組,受評鑑檢察官共59位。
1.偵訊態度:高振瑋、許華偉、林朝文、彭盛智、王宇承。
2.偵查程序及作為:許華偉、彭盛智、郭書鳴、林朝文、黃銘瑩。
3.書類品質:許華偉、彭盛智、高振瑋、陳于文、謝旻霓。